民进各市委会、直属支部、专门工作委员会:
反映社情民意是我会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等项职能的重要渠道和有效方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我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我会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项工作开展得如何,关系着我会参政议政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水平。
为加强我会的信息工作,健全工作机制,会省委曾于2005年4月制定了《民进河北省委信息工作条例》(试行)。《条例》试行后,我省民进各级组织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有了长足进步。2007年6月,民进河北省委参政议政工作年会对《条例》进行了修订,提出“要积极推动基层组织把信息工作作为参政议政的主要形式”的要求,并对计分办法和评比表彰措施加以完善。现将修订后的《民进河北省委信息工作条例》下发施行。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条例》,把《条例》精神传达到会的各级领导、基层支部,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要求,扎实进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机制建设和信息工作队伍建设,把我会的信息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点此链接: 《民进河北省委信息工作条例》
民进河北省委员会
2007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