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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京津冀文化产业协同发展有关建议

作者:admin文章来源:点击数:0更新时间:2017-01-18文章录入:admin字号:

河北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要走一条“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的新路。文化产业作为具有关联度高、带动性强、影响面广等特征的高端产业,与科技、金融、旅游、商贸物流、制造业等相关产业融合紧密,在产业协同中能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作用;它“轻资产、重创意”的特征与当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互联网+”等国家战略高度契合,是未来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是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二五”期间,我省文化产业实现了长足发展,实力明显增强,增加值年均增速超过20 %。现有国家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1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2家,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30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21家,全省文化产业集约化、多元化发展的格局正在形成。尤其是《京津冀三地文化领域协同发展战略框架协议》、《京津冀演艺领域深化合作协议》、《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等合作协议的出台,为河北省文化产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
但调研发现,由于河北省文化产业起步较晚,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产业体系尚未建立,文化企业低效运作
文化产业统筹谋划力度不够,尚未构建起结构合理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文化产品制造业及文化旅游比重较大,会展服务、设计服务、影视创意、动漫游戏等新兴行业发展相对滞后;文化企业的发展仍处于自发性状态,以中小企业、个体户为主,规模小、布局分散。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联动发展不足,文化与科技、金融、制造业和旅游休闲等产业融合发展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空间格局亟待优化,后发地区追赶难度增加
河北省文化产业仍没有明确的空间格局安排,没有充分考虑各城市文化特色的客观现状以及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实际需要。文化产业园区虽然数量较多,但规划建设、产业培育、园区运营等后续措施较为薄弱,部分园区文化产业集聚发展态势不明确,产业链关联度很低,创意创新能力较差。各地区也还面临资源缺乏整合、产业同质竞争、协作不足等问题。
三、要素支撑体系滞后,产业环境有待改善
人才基础薄弱,人才服务体系尚不健全。财政支持上以政府专项资金投资为主,没有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资金的撬动作用,文化产业发展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尚未建立。服务于文化产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发展滞后,政策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技术、金融服务、产业孵化、中介服务、信息服务等平台的建设仍处于探索阶段。
四、品牌营销力度较低,消费潜力释放不足
对历史底蕴、文化资源挖掘深度不够,传统文化品牌附加价值不高。现代文化创新创意能力不足,文化产品宣传推广和后续配套经营能力不强,对文化品牌的投资和维护不足。居民文化消费意愿不强,消费层次偏低,居民文化消费潜力没有得到有效释放。对外宣传推广有限,尚未充分对接外地文化消费市场,难以利用京津等文化消费大市场来弥补河北省消费总量有限的短板。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文化产业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实现大步快进,跨越提升,建议如下:
一、创新管理体制,培育文化产业发展聚集区
建议将“京津冀”作为一个整体,规划筹建规模较大的文化产业示范区,并建立相应的示范区管理体制;建议给予“京津冀”文化产业示范区或项目长期的支持,支持做好文化产业项目的体制创新、对外交流、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支持通过国家级政策资源、大型文化产业集团与省内项目对接,形成持久的资源共享与合作。
二、降低土地成本,助推文化产业发展
由于文化产业园区及基地建设周期较长,且文化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对“京津冀”的整体提升有重大作用,建议研究出台符合文化产业发展的用地政策,免收或者返还文化产业项目用地土地使用税及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相关行政、事业收费。
三、出台针对性政策,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在财政、金融支持“京津冀”文化产业发展方面,一是出台“文化扶持资金+贷款担保+风险投资+财税返还+房屋补贴”的扶持政策,对新兴和创新型文化产业项目实行低息或贴息贷款。二是各级财政在安排专项资金方面,安排一定的政策性贷款用于发展具有战略主导意义的项目,创造综合性投资融资手段和方式。三是设立“京津冀”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实现大规模的文化产业聚集和全文化产业生态链战略。
四、创新人才机制,成规模吸引聚集高层次人才
建立吸引文化产业高端人才机制,完善人才培养、引进和激励机制,引进培养一批领军人才、创意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支持区域内文化企业与高等院校、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建立产学研合作的人才培养机制,建设一批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基地。建议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与文化产业发达地区和各国文化产业界的交流,培养国际化人才。采用业务合作与特聘相结合的人才引进方式,切实解决外来高级人才的医疗、住房、教育、发展等问题。
五、扶持小微文化企业,形成综合发展局面
通过政府采购、信贷支持、加强服务等多种形式扶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提高京津冀区域内文化产业活力和创意创新水平。支持个体创作者、工作室、民办非企业文化机构、文化产业专业合作社发展。鼓励各类小微文化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强化特色经营,提供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
六、搭建综合服务平台,保证文化产业有序发展
建议支持建设一批政府引导、企事业单位承建、市场化运作,集创意研发、技术支撑、信息咨询、人才培养、统计调查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完善区域信息咨询、中介服务、招商引资等措施,加大对重点文化企业、各类文化产业人才和战略投资者的服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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