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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捐献遗体自愿书,谱写人间大爱

作者:河北民进文章来源:点击数:0更新时间:2017-09-18文章录入:河北民进字号:


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家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8月21日, 民进海港第三支部会员、市十八中退休教师李湘来与秦皇岛红十字协会签订自愿书,决定逝世后将遗体捐献给国家,进行医疗研究。这一天,正好是李老师60岁生日。当天下午,李老师在爱人、儿子和儿媳等一家五口人的陪同下来到市红十字协会,签订了遗体自愿捐献书。

李老师告诉我们,这个想法由来已久,家里经过多年渗透,他的父母也已经同意了,尤其是得到儿子儿媳的大力支持。但李老师为人一向谦和低调不愿声张,所以特意选在退休后60岁生日之际完成这个心愿,让自己的花甲生日过得有意义。

李老师的爱人说:“遗体的捐赠需要家里两位亲属做执行人签字,才能生效。之前我想得很开,但签字时,我也犹豫啦,什么都不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难以割舍的感觉,最后还是儿媳妇给做的思想工作,才签字的。”

“我一直感觉自己来世一生,没有为社会做什么;60年就过来了,身后自己的遗体能给社会给医疗事业做点贡献也是好的。”这是李湘来老师在微信上的一段留言,这段话诠释了一位普通教师、一位优秀的民进会员平凡而又高尚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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